“挑战杯”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诚邀你参赛
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统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优势产业壮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202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开展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为东北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全面振兴注入青年创新动能。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赛事内容
本次赛事共设5个参赛组别:
(一)农业绿色发展
围绕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鼓励聚焦宜业宜居和美乡村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发展农牧业新质生产力等内容设计项目,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二)数智赋能产业
围绕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鼓励聚焦装备、石化、冶金、材料、消费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设计项目,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三)清洁能源转型
围绕发展风电、光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鼓励聚焦新型电力系统、能源装备产业、用能升级转型等方向设计项目,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四)生态资源保护
围绕保护利用东北的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优势,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鼓励聚焦现代生物技术、冰雪经济、林下经济、海洋经济等绿色低碳产业设计项目,促进地区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五)国际交流合作
围绕加强东北亚区域合作、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鼓励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助力兴边富民等方向设计项目,深化东北地区与世界各国在产业、科技、文化等领域合作交流。注:本组别要求团队成员中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读学生(不含中外联合办学双学籍学生)成员占比不少于30%。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求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参赛项目要求
1.紧密围绕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具体课题,开展实践研究。鼓励各团队将“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与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相结合,通过扎实的调查研究,为东北全面振兴提出具有现实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符合《“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要求,鼓励超越概念和基础研究阶段,能够提供一套基于实际应用需求的解决方案或原理样机,并有意愿参与概念验证、形成商业计划。
3.提交项目简介(500字以内,将通过“挑战杯”项目库公开,请做好脱敏处理)、商业计划书(正文内容不超过12000字)、项目介绍材料(除封面封底外20页以内PPT)、其他支撑材料等。
4.同一作品不得同时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其他赛道的评比。
三、赛事安排
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的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参赛学生可登录国赛网址(https://2026.tiaozhanbei.net/),按导航提示进行操作
(一)报名意向
参赛学生及指导老师须仔细填写《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附于文末)提交给系院团总支书记。
(二)初稿提交
①PDF格式商业计划书。
②PDF格式项目介绍材料PPT。(均须使用全国组委会发布统一模板,见附件2。)
③PDF格式支撑材料。(根据需要提交视频、图片、专利、论文、媒体报道、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制作成一个PPT。)
上述材料请打包提交至系院团总支书记。
(三)专家评审
学校于8月15日至8月20日,按照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相关赛事要求,组织专家评审。
(四)结果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参赛项目推荐公示。
(五)系统提交
请公示入选项目8月19日上午11点前,在报名系统完成提交。
(六)提交审核
校级审核通过,提交省级。
注:省级推报完成后,任何有关项目名称、作者、指导教师的信息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1)匿名规范性:商业计划书、项目介绍材料、支撑材料等所有项目材料须隐去任何形式的学校名、学校标志、院系名称(含LOGO)、导师(含校外指导)姓名等体现推报单位名称的信息,作品及附件中的参赛学生姓名须保留。
(2)材料佐证:商业计划书、项目介绍材料PPT及支撑材料中所引用的工商注册、论文、专利等信息,均须在详情页中逐项、完整、准确地填写对应信息。请务必确保各项材料之间信息数量吻合、内容互证一致,且真实有效。
(3)模板使用:商业计划书、项目介绍材料(PPT)须使用全国组委会发布的统一格式模板,符合其中各项要求。
(4)成果时限: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成果。(时间在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以外的专利和论文不能在系统及PPT上体现,可以在支撑材料中体现)
(5)信息公示:参赛项目必须于申报前将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项目一同报送。跨校申报的项目,必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所有学生及指导教师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6)参赛创业项目如已成立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须为项目申报人本人。
(7)鼓励“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参赛。除此之外,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竞赛以及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国赛奖项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8)系统内推报项目信息须与《申报作品汇总表(校级)》《申报作品汇总表(省级)》、高校公示情况(包含作品名称、赛道、组别、项目申报人、团队成员组成及排序、指导教师及排序等)保持一致。
附件如下:
附件1:申报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2: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商业计划书、PPT模板(1).doc
轻青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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