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的通告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加快推进品牌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全面提升“桂字号”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广西优质产品和企业“入湾出海,行销天下”,充分展示新时代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让“桂字号”品牌叫响大江南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征集内容
“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设计作品。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个人、设计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参与投稿。投稿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作品投稿以指定邮箱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下旬。
结果公布时间:2026年6月。
五、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的核心定义:“桂字号”是广西区域公用品牌,是对经过高标准质量认定,敢于作出质量承诺的产品和服务的信用标识。“广西品牌天下行”一是指广西品牌的质量可靠、品质“很行”;二是指行销天下、誉满天下。设计应紧扣该核心定义,有助于全面提升“桂字号”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与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广西优质产品、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畅销全世界。
(二)富有创意。设计作品构图新颖、简约大气、辨识度高,巧妙融合广西自然生态、民族文化、地域特色等元素,兼具艺术性与时代感,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记忆、传播与推广,与国内外同类标识形成明显区分。
(三)实用适配。设计标识需提供横版、竖版两种基础版式,同时适配单色、彩色应用场景;设计标识适合在建筑外观、展会展览、路牌标识、宣传资料、产品包装、数字媒体、视频片头、文创衍生品等多种场景应用和传播,便于“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宣传推广。
(四)合法合规。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包含违反公序良俗、有损国家形象的元素。
六、投稿要求
(一)提交材料
每件投稿作品需包含以下内容:
1.设计图稿:横版、竖版两种版式彩色稿与黑白稿各一份。文件格式JPG/PNG,图案尺寸在125px*125px以上,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同时需提供可编辑的矢量源文件(如AI、CDR、EPS格式)。
2.设计说明:阐述设计理念、寓意、创意及其与“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的关联性。Word文档,300-500字。
3.投稿者需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应征信息表及承诺书,填写相关内容并作出承诺,以PDF格式提交。下载网址:http://scjdglj.gxzf.gov.cn。
(二)提交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电子投稿方式。请投稿人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征集+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同一投稿人提交的投稿作品最多不得超过3个,每件作品需单独发送邮件。
邮箱:gzhbs2026@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黄洪润,0771-5348583。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100件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征集全社会公众意见,并将投票结果作为重要评选参考依据进行复评。
公示:主办单位综合网络投票情况和专家最终评审结果,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结果公布:主办单位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退稿。投稿人需自留作品设计底稿,以备查证。
(二)应征者应保证其作品完全原创,未进行过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如因应征作品侵权导致任何第三方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应征者独立承担,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应征者返还已发放的奖金。若因作品侵权给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造成其他损失,应征者亦应予以赔偿。
(三)获奖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以及相关权益,自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即永久、不可撤销、独占性地归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名下,本征集活动约定的奖金为获奖作品知识产权一次性奖励费用。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前提下,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组合、修改及商业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进行著作权登记、用于产品包装、宣传推广及衍生产品开发等,无需另行征得应征者同意或支付任何费用。同时,设计人(应征者)自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不得将该获奖作品另投他处,亦不得在任何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追究相应侵权法律责任。
(五)未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评选期间基于评审目的进行展示。获奖作品在最终定稿前,投稿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作品,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六)投稿人提交作品时填写的联系邮箱、电话及地址,视为其有效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主办单位通过上述方式向投稿人发送的任何通知,发送即视为送达。因投稿人提供信息不实或不准确导致通知无法送达的,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主办单位亦有权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向投稿人送达通知。
(七)投稿人一经提交作品,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通告全部条款,自愿遵守相关约定。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创意
设计应征信息表
2.“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设计
应征创作者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
“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
创意设计应征信息表
应征作品名称
标识(LOGO)作品
粘贴处
参赛者类别
(请在□内打√)
个人参赛□团队参赛
单位参赛
真实姓名
证件类型
(请结合实际情况
选择并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
身份证
其他
通讯地址
(居住地或单位住所)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赛团队成员信息
(如无可不填)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护照号
创作者设计理念简要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理念说明(300-500字左右,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分析过程、寓意和创意,及其与“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的关联性。)
本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的通告》中有关事项,并保证所填内容均真实。(注:作品如为多人合作创作的,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填写所有合作者姓名并由所有合作者签字。)
本人(机构)签字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
设计应征创作者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的通告》各项规则(以下简称“征集通告”),谨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保证其为参加“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征集设计的创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所有权。
二、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三、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自应征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承诺人不会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四、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书面许可的情形外,无论何时何地,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
五、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一旦成为“桂字号—广西品牌天下行”标识(LOGO)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以及相关权益,自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即永久、不可撤销、独占性地归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名下,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六、承诺人保证若因本作品存在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剽窃、盗用、伪造等),导致主办方或其他第三方遭受损失或产生纠纷,承诺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方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方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应征资格的权利。
八、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投稿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团队负责人(签字):
个人投稿(签字):
时间:年月日
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27480106.shtml
苏公网安备32021402002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