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匠遇天山·职教筑梦”——新疆首届职业院校“工匠精神”设计成果展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分类:11月截稿、工业产品大赛、建筑环境大赛、影像艺术大赛、服装服饰大赛、绘画插画大赛、视觉传达大赛浏览量:1417
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扎实推进文化润疆工程,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主动回应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对艺术设计领域的深刻变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立足职业教育专业特色与数字化需求,深度挖掘新疆优秀传统手工艺文化资源,将千年匠心、民族技艺精髓与AIGC、交互媒体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传统工艺与数字科技双向赋能的创新生态,集中展现新疆职教人守正创新、技以载道、数智赋能的时代风貌,特举办本次“匠遇天山·职教筑梦”——新疆首届职业院校“工匠精神”设计成果展,现面向全疆职业院校开展设计成果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活动旨在搭建新疆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技艺交流、创意转化的优质平台,聚焦天山南北丰厚的历史文化、民族技艺与自然资源,鼓励运用AI辅助设计、数字生成、交互媒体等新兴技术手段进行创作,挖掘和培育兼具传统底蕴与数字素养的优秀设计人才与创意项目,推动非遗活化、文旅融合与特色产业赋能,促进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匠心精神与数字科技、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多维融合,让精益求精、守正创新的工匠精神以更加多元、当代、可感知的方式得以呈现与传播,服务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承办单位:新疆美术家协会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艺术学院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与设计学院
指导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协办单位:新疆美术家协会设计艺术委员会
新疆美术家协会女画家艺术委员会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自治区(含兵团)所属职业院校(含中职)全体师生。
(二)展出时间:2026年11月
(三)展览地点: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美育馆(主展区)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馆(平行展区)
(四)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200件设计作品
四、作品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聚焦新时代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创新,涵盖以下六大类别,作品需贴合工匠精神内核,兼具文化性、创新性与实用性:
1.环境艺术设计类;
2.视觉传达设计类;
3.服装与服饰设计类;
4.工艺美术设计类;
5.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类;
6.产品设计类。
五、参展要求
(一)参展资格
全疆各类中、高等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相关专业在校生、教师均可参加。支持团队创作,每支创作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学生个人作品指导教师限1人,团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组委会报备批准)。
(二)作品规范
1.所有参展作品须严格按照组委会统一提供的模板排版制作电子版展板。环境设计类作品单组可提交1-2幅展板,其余各类设计作品单件(套、系列)可提交1-2幅展板。
2.静态设计类参展作品电子文件统一采用JPEG格式,色彩模式为RGB,成品尺寸规格为90cm×120cm,分辨率不低于200dpi。作品画面须清晰完整、构图规整、色彩正常,符合展览展示及评审标准。
3.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类视频作品,须配套制作至少1块专属作品展板(90cm×120cm),展板需清晰呈现作品创意构思、设计理念、核心亮点、创作思路等关键内容。参赛视频统一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分辨率不低于720P(横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竖屏分辨率不低于720×1280),画面、声音清晰流畅,无卡顿、损坏、水印遮挡等问题。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类视频作品划分为A、B两组:
A组(动画、视频编辑软件创作类):包含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实拍视频作品。作品创作过程不使用AI生成技术作为主要创作手段。
B组(AI视频创作类):包含AI制作动画、AI生成短片作品。作品核心画面、素材由AI生成技术完成。
备注:A组作品允许使用AI作为辅助工具(如AI辅助素材整理、配音、字幕等),但主体画面、叙事、动画内容不得由AI生成;B组作品允许结合人工后期剪辑、修改、润色。
4.产品实物类参展作品,须配套制作1块专属作品展板(90cm×120cm),其中应包含设计效果图、三视图或结构图等相关内容,创作说明300字以内,包含设计理念、文化内涵、技能亮点、材质与工艺说明、应用场景。
实物作品(单件或整套组件)尺寸、重量、体积须符合以下标准:最大边长不超过50cm,整体重量不超过20kg,总体积小于1.5立方米,超出规格不予参展。
(三)报送要求
1.所有参展作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参展作品申报表》(附件1),将作品展板文件(JPEG格式,90cm×120cm,200dpi)、填写完整的申报表统一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格式压缩包。文件命名规范:作者姓名+学校+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2.各参展院校须自主开展作品初选、审核筛选工作,严格把控作品质量、原创性及合规性,确定参展作品后,指派专人统一汇总报送参展作品及《参展作品报名汇总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学校+联系电话。本次展览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3.请各单位统一将以上资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ZDYSXY@163.com,联系人:梁茉丽,联系电话:截稿时间:2026年11月1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所有参展作品展板页面,严禁出现任何可识别个人及单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院校名称、院系信息、作者姓名、个人标识、专属水印、落款、logo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的参评与参展资格。
(四)原创与版权要求
参展作品须为作者独立原创,禁止抄袭剽窃、盗用篡改他人作品,不得使用侵权素材、商用模板拼凑,且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作品提交即视为作者自愿参展,作者承担作品原创性与合法性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查实违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参展参评资格并公示违规情况,全部法律纠纷及相关后果由作者自负。
六、作品评选
(一)由组委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展览拟评选优秀作品、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
(二)评选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展览(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参展作品申报表》。
七、作者待遇
1.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新疆美术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2.主办方向参展作者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八、其他事宜
1.本展览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寄送件费用自理;
2.参展作品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参展作品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3.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4.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5.本展览实施方案未尽事项,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26年9月8日
附件1.“匠遇天山·职教筑梦”——新疆首届职业院校“工匠精神”设计成果展作品申报表.docx
附件2.“匠遇天山·职教筑梦”——新疆首届职业院校“工匠精神”设计成果展报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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